关于做好学校2023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蒋泽刚 时间:2023-09-13 点击数:
关于做好学校2023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3]19号)《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做好学校2023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2023年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汤 健
副组长:李光和 陈妤茜
成 员:张仁俊 何 滨 陈 鹰 余 萍 张 杰
李雪芬 罗湘莉 陈 舒 黄伟春 罗之军
王 瑾 杨家兴 王道乾 陈莉娜 赵 勇
戴鸣娟 涂雪霏
2023年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督促统计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协调解决统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审核统计数据,确保统计数据的精准性、真实性、完整性。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2023年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
主 任:李光和
副 主 任:陈妤茜
工作人员:蒋泽刚、谢冬梅
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负责统计工作,积极与省教育厅对接,组织学校各职能部门填报数据,开展数据的初审、分析、研判和应用。负责统计员的培训和统计工作的指导。
(三)涉及的主要部门、学院
发展规划处、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实训中心、科研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后勤处、党委保卫工作部(保卫处)、资产管理处、国际学院、基础部(体育工作部)、继续教育学院、开放教育事业部、开放教育学院、图书馆、网络与信息中心。
二、业务培训
(一)国家培训
根据教育厅要求,为夯实2023年统计工作基础,所有专职统计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确保每位教育统计人员都具备从事教育统计工作的基本素质。今年承担教育事业统计专职人员须参加教育事业统计在线培训课程培训,并取得结业证,学校将选派2-4名专职统计员参与“全国教育统计在线培训”,网址为:https://fudan.chaoxing.com/。
(二)校内培训
1.培训时间
2023年9月21日(星期四)上午9:00。
2.培训地点
云潭南路校区行政楼7楼会议室。
3.参加人员
涉及的有关部门、学院安排1-2名统计员参与培训。
三、工作安排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为人事处、教务处、后勤处、开放教育事业部、继续教育学院等分配“贵州开放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相应账户,将有关信息分别录入两个系统(数据不得重复)。
(一)时间安排
1.9月21日前
完成工作安排部署
2.10月25日前
(1)各有关部门、学院完成原始数据收集、统计台账整理,形成数据初稿。
(2)招就中心、人事处、教务处、后勤处、开放教育事业部完成数据的系统录入并成功通过校验后,从系统中导出PDF版表格打印成纸质版,经部门、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发展规划处归档备查。
(3)没有分配账户的部门、学院认真填写《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年报(各部门分工情况)》,并将经部门、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报送发展规划处统一录入。
3.10月30日前:发展规划处完成数据的汇总录入、校内审核、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等工作。
(二)任务分工
各有关部门、学院任务分工详见《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年报(各部门分工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是教育部统筹安排的年度重要工作之一,也是学校摸清发展底数、补齐发展短板的重要手段,各有关部门、学院负责人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二)压实责任,专人负责。各有关责任部门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安排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工作人员担任部门统计员,奋力打造一支数量充足、业务精湛的统计员队伍。
(三)严格审核,保证质量。各有关部门填报的数据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后方可报送。分配有账户的部门,要通过系统逻辑校验后导出相应表格,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数据统计坚持“谁填报,谁负责”“谁主管,谁担责”原则,严格审核,确保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五、其他事宜
请各相关部门将参加培训人员回执单于2023年9月18日前发送到蒋泽刚老师电子邮箱(goujzg@qq.com)。
附件:
1.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年报(各部门分工情况);
2.2023年学校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培训会回执单
贵州开放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9月13日